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安全有序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堅持放管結合,樹立底線思維,轉變管理方式,加強部門協同,完善輕型貨車運輸事中事后監管舉措,進一步規范輕型貨車從事冷鏈物流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零擔貨物運輸的經營行為,引導創新運輸組織模式,促進輕型貨車裝備升級,不斷提升輕型貨車運輸管理和服務水平。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依法規范對使用輕型貨車從事冷藏保鮮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準入管理,強化對運輸企業經營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督促運輸企業切實加強車輛技術管理和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置違法超限超載。嚴格落實零擔貨物受理環節抽檢抽查、托運人實名制、托運物品登記和信息留存等相關制度,防止在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的物品。使用輕型貨車從事零擔貨物運輸的物流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執行零擔貨物運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要加快推動城市建成區新增物流配送輕型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并結合當地實際,對于符合標準的新能源配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要引導輕型貨車配送企業加快發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統一配送等先進運輸組織模式,鼓勵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利用“互聯網+”信息化手段整合物流資源,推動降低末端配送成本。此外,督促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加強對使用輕型貨車從事運營的實際承運人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評價、激勵獎懲等方式,督促其規范運輸行為;鼓勵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城鄉物流配送市場的監測分析,指導城鄉物流配送經營者科學決策,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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